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关于再次公开征求《注册土木工程师(港口与航道工程)执业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函

为进一步规范注册土木工程师(港口与航道工程)执业行为,更好保障港口与航道工程安全质量,提高工程建设水平,推动水运行业高质量发展,我局组织起草了《注册土木工程师(港口与航道工程)执业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并开展征求意见工作。根据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,我局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,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:

1.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(网址:),进入首页右侧的“互动”栏“意见征集”点击“《注册土木工程师(港口与航道工程)执业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”。

2.电子邮箱:sys653@mot.gov.cn。

3.通信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(100736)。

本次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12日。

附件:注册土木工程师(港口与航道工程)执业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

交通运输部水运局

2026年3月12日


  1. 《注册土木工程师(港口与航道工程)执业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.docx
  1. 《注册土木工程师(港口与航道工程)执业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.docx